新竹臺大分院疑惡意拖欠婆婆媽媽環保公司人員薪資,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薪資支付義務聲明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有關外傳新竹臺大分院惡意拖欠婆婆媽媽環保公司人員薪資,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薪資支付義務,以及本院態度冷漠,拒絕處理勞工的合理訴求一事,該院澄清及聲明全文如下:
1.
依合約,支付員工薪資為婆婆媽媽環保公司之責任,非本院之責任,本院亦為此事件之受害者:本院的清潔工作及傳送係由婆婆媽媽環保公司承包負責,並由該公司安排調度及指揮人力,本院依合約於驗收其人員工作後付款給婆婆媽媽環保公司,支付其員工薪資乃為婆婆媽媽環保公司之責任。

2.並非本院惡意積欠6-7月薪水,而是婆婆媽媽環保公司未備齊請款資料,導致本院無從核算應付價金:婆婆媽媽環保公司經常未能如期備齊請款文件提交予本院,此次員工未能領取6、7月薪資亦為請款文件未齊備,以致於本院無從核算應付價金。迄今,該公司於約定之8/30、9/4、9/11等期限仍然無法備齊核銷資料,經協商再次延至9/23請該公司提供請款資料,故並非外傳本院惡意拖欠清潔人員薪資。

3.本院主動介入並積極處理後續相關事宜,並未有態度冷漠,拒絕處理勞工合理訴求之情事:本院多次與婆婆媽媽環保公司及員工持續溝通和協商並積極處理後續相關事宜,包括(1)緊急發放現金1萬元/人,以解決派駐員工生活急需;(2) 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專業意見,並將進行與婆婆媽媽環保公司辦理債權轉讓事宜;(3) 多次與員工協商,邀請員工參與科管局、縣政府勞工處、議員等多方代表共同召開之勞資權益說明會(分別於8/26及9/18辦理)等等。目前此案已進入相關程序,並未有態度冷漠,拒絕處理勞工合理訴求之情事。


4.綜上說明,本院非常歡迎關心勞工權益之人士,與我們共同協助「婆婆媽媽環保公司」員工們取得其應得的薪資,但無法接受有心人士為達目的而顛倒是非黑白,在外散佈「本院惡意拖欠婆婆媽媽環保公司人員薪資,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薪資支付義務,以及本院態度冷漠,拒絕處理勞工的合理訴求…」等不實訊息。在此聲明,針對所有不實的指控以及不理性的行動(活動),本院將循法律途徑,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維護醫療業務正常運作以及本院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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